昨天晚上,為了閃避對向車道的轎車,
害我不僅摔車還去擦撞到我右前方的那個女生。
兩人因此都受了傷,當然機車也壞掉了。
當時有叫警察來量,我跟她也都被送到澄清醫院去包紮。
做完筆錄之後,雙方家長就決定先讓雙方回去休息個幾天,
再來討論事後賠償的問題。
大致上就是這樣...,
只是,那個女生的態度和言行讓我覺得非常不悅。
我媽也說她很想賞他一巴掌。
雖然是我撞到你沒錯,但我也不願意呀!
再說機車犁田後,我就趕緊去關心你有沒有受傷,
你說你腳被車壓到,我還幫你把機車扶起來,之後才去把我車子牽好。
可是你卻說我想肇事逃逸;請你先搞清楚狀況,別沒證據亂冤枉別人好嗎?
再來,出個車禍你教唆一堆人去,教官就算了,
我倒是想請問一下,你叫同學、學長、姐,甚至是室友,加加減減差不多有10個人。
相較之下,我只有一個人,是怎樣?!人多勢眾嗎?
你說你要看我的學生證,我拿給你,你卻叫學長押證件,你是憑什麼。
等警察來了,他們會自己處理,你押走我證件是怕我跑掉嗎?還是你另有意圖?
之後我媽到場來關心,你那是什麼態度? 你是對我媽兇什麼?
那時候就連教官都看不下去,出面說話...。
最讓我感到不悅的就是,你在醫院在那邊跟你朋友有說有笑,
面對我們時就在用一副不屑的表情,而且連甩都不甩我們,你把我們當什麼了?
什麼你腳骨頭很痛,什麼沒辦法走路,人家醫生也幫你照X光了,
也說沒什麼問題。
跟你講,別自以為你腳受傷就很了不起,要說受傷程度的話,你還沒我嚴重!!
再來呢,請你別忘記!!
你沒帶駕照、行照還敢騎車出門...,最好別太囂張。
ㄜ......
一不小心,把情緒發洩出來,也離題了。
我想說的是,昨天早上我在上班途中,前面的機車碾過一張好像是賣屋紙板的東西。
那張紙板被他的後輪捲起來朝我飛了過去,我趕緊躲開,
但紙板還是打到我的右後視鏡。就差那幾秒鐘,就打中我的臉了。
當天晚上就發生意外...,而且也是在右邊。
不曉得,在冥冥之中是否想提醒我些什麼呢?
還是說這樣絕命終結站一樣,是事發之前的徵兆?
這讓我百思不得其解,三思依然無解.........
總之,最近我還是小心一點、低調一點為妙吧。
話說...,不知道明天該不該去上班......,怕會被趕回去>"<
今天請假,造成大家不便,真的很抱歉。